索引号: | 431100048/2017-00275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永州市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名称: | |||
文号 : |
民革各支部:
为庆祝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立70周年、民革湖南省委员会成立65周年,喜迎中共十九大和民革十三大的胜利召开,民革湖南省委决定表彰一批优秀民革党员和基层党务工作者。根据民革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评先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向上、创先争优,民革市委拟在全市民革基层支部和民革党员中推选出省优秀党员候选人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1名。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优秀党员候选人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2)热爱民革,继承和发扬民革优良传统,按照民革章程要求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与义务,积极参加各级民革组织的活动,按时完成民革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本职工作中成绩显著,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4)传播正能量,关心社会,关爱他人,为社会公益事业做贡献,并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尤其在关爱抗战老兵方面工作突出。
2.优秀基层党务工作者候选人条件
(1)与民革上级组织保持一致,能维护党内团结和统一,维护民革组织形象;遵纪守法,热爱民革工作;
(2)能认真团结基层组织班子成员开展日常党务工作,自觉参加并按时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能认真组织带领和推动党员按时完成基层组织的各项任务,并定期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能主动联系中共基层组织,争取支持,开展工作,合作共事好;
(3)能维护党员合法权益,主动关心党员的工作、学习与生活;
(4)必须是现任基层组织班子成员。
3.推荐程序
请民革各支部按照以上条件,推荐1个优秀党员候选人和1个优秀基层党务工作者候选人报民革市委;候选人经主委会议研究审议后,确定最终人选报民革省委。
4.各支部推荐的优秀党员和优秀基层党务工作候选人要填写《民革湖南省委评先表彰活动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并签署支部意见、加盖支部公章,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版报民革市委办公室,电子版报办公室邮箱(yzsmg658@163.com)。
联 系 人:唐婵宇
联系电话:0746-8363658 18207463711
民革永州市委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