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0048/2017-00020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永州市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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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民革党员开展调研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积极性,加强民革参政议政工作,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1.课题调研(含政协和统战理论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
2.市级以上(含市级)“两会”发言、议案、提案;
3.新闻媒体发表的党派工作论文、信息、通讯稿件等;
4、征文、摄影、书画等参赛作品。
二、奖励办法
(一)调研报告
1.民革市委或民革支部组织开展调研,撰写的调研报告:(1)调研成果汇报会选为口头汇报的,每篇奖励调研经费1万元;(2)调研成果汇报会选为书面汇报的,每篇奖励调研经费5000元;(3)其他上报民革市委的调研报告,每篇奖励调研经费2000元。
2.民革市委、民革支部或民革党员开展理论研究,撰写的理论调研报告或论文被采用的,每篇奖励调研经费1000元。
3.获奖的课题调研报告和理论调研报告,国家级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3000元、优秀奖2000元;省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奖800元;市级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优秀奖500元。如评选不分等级,只评优秀奖,则按一等奖奖励。
(二)社情民意、信息
1.凡报送到民革市委的社情民意,被采用上报的,每件奖励200元。(1)被全国政协、中央统战部采用的,每件另奖励1万元;(2)被省政协、省委统战部采用的,每件另奖励2000元;(3)被市政协、市委统战部采用的,每件奖励另200元。
2.凡报送的统战信息(含网站、纸媒等),被中央统战部、省委统战部和市委统战部采用的,每件分别奖励1000元、500元、100元。
(三)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大会发言
1.市级以上人大议案、政协提案,每件奖励100元;市级以上政协大会口头发言每篇奖励2000元,书面发言每篇奖励1000元。凡被主要领导批示列为人大、政协督办的大会发言、议案、提案等,按照国家、省、市级,每件另行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2.国家级优秀提案、大会发言每件奖励5000元,省级优秀提案、大会发言每件奖励2000元,市级优秀提案、大会发言每件奖励1000元。
(四)媒体发表的论文、通讯信息
1.在国家级刊物如《人民日报》(网)、《人民政协报》(网)、《团结报》(网)、团结杂志等发表的与党派相关的论文、调研报告每篇奖励5000元;通讯(人物、事件等综合类)每篇奖励2000元;新闻信息每篇奖励500元。
2.在省级刊物如《湖南日报》、《湘声报》等发表的与党派相关的论文、调研报告等每篇奖励3000元;通讯(人物、事件等综合类)每篇奖励1000元;新闻信息每篇奖励300元。
3.在市级刊物如《永州日报》、《永州政协》等发表的与党派相关的论文、调研报告等每篇奖励1000元;通讯(人物、事件等综合类)每篇奖励500元;新闻信息每篇奖励100元。
4.被民革中央网站采用的反映民革的情况信息,每条奖励500元;被民革省委《民革报》、网站采用的反映民革的情况信息,每条奖励100元;被民革市委网站采用的反映民革的情况信息,每条奖励50元。
(五)征文、摄影、书画等参赛作品凡报送的征文、摄影、书画等参赛作品,每篇奖励200元。获奖作品按调研报告奖励办法另行奖励。
(六)其他凡被国家、省、市评为优秀信息员的、或在信息工作中成绩突出,采用稿件数量较多,经综合考评优秀者,民革市委将授予“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给予物质奖励。
三、具体要求
1.凡属奖励范围的原稿要报送民革市委办公室存档,所有奖励须有相关依据。
2.凡一稿多用的,按最高档次奖励。四、本奖励办法解释权属民革市委办公室。